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以黑应急发〔20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筹建单位为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为双鸭山市应急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窑地路应急救援支队办公楼南北两侧。
2.3、主要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共3201.84m2,其中新建营房2515.74m2、物质储备库343.05m2、车库343.05m2及相应配套附属工程。队伍营房包含扑火队员寝室、食堂、体能训练室、淋浴间、值班室和学习室、新建室外训练场3750m2等(详细工程量见清单)。
2.4、计划工期: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11月20日,总工期210日历天。(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660532.4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近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资金的证明(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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