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设项目勘察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设项目勘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 ||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及市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专项债占79.37%,市财政资金占20.63%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包含防火巡护道改造提升、森林步道基础设施工程、出入口、停车及服务点配套基础设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上运动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外电力建设工程)、低空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森林康养配套设施、自然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共8个子项类型。围绕核心景区完善登山徒步与环湖骑行网络体系,并对现有破损步道进行修复提升;完善夏湾半岛至月牙湖片区交通体系;结合现有森林动植物资源营建特色生境示范区,完善自然教育体系;利用现状建筑改造为游客服务中心,对公园内原有建筑进行翻新改造与功能置换,赋予其游客服务、信息咨询、休憩补给等综合功能,以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体系;改造提升不同等级的服务节点,完善区域主次出入口、停车场及游客服务功能;提升水岸交通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游船码头功能布局;完善园区供水、供电等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打造特色低空应用场景;标识导览系统提升等。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在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建设,需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并提供相应报告。(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120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27.13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投标文件中应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三)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专业(勘察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四)投标人业绩要求(选择性条款): / 。(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六)投标人信用情况:1.不存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惩戒内容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如有,提供具体名单;如无,则删除。)(七)投标人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第二章《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1.5款)。(八)外国或澳门、台湾的勘察企业申请投标的,应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第(二)点所述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九)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拟任本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方的正式员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专业(勘察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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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9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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