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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2023-2025年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雍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2023-2025年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雍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糜杆桥镇污水处理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5,048.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8,559.3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48,559.3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48,559.3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9,730.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9,730.1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污水管网安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09,730.1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76,758.6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6,758.6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其他建筑工程 排水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6,758.6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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