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万元
最高限价:1026907.25元
采购需求:宿州市残疾人艺术作品展馆改造项目,施工面积约 120㎡,涵盖空间布局优化、硬装施工、软装配置等。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设计优化、墙体拆改与新建、墙面装饰、吊顶工程、强弱电布线、灯具及软装配饰配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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