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城区金融网点双面海报屏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委托代理编号:HNHM2(请登录)
4.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武陵柳叶大道营业所、武陵丹阳路营业所、石门中心营业所、澧县中心营业所、临澧迎宾路营业所、德山中心营业所6个城区金融网点43寸双面海报屏,支持文字、图片、视频多种内容、单一或组合播放。
5.采购预算:采购24台双面海报屏,单价1.2万元/台,预算合计28.8万元。以下预算费用包含运输、安装调试、耗材、人员操作培训、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品牌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供应商,如为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7.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证照齐全,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联的专业人员证书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证明材料或提供完成能力承诺函)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1、请有意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9:0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