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采购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系统配套工程罐组过渡段招标采购预案,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二、采购公告编号:TP202
三、采购范围| 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4807020094124175 | 承压板Φ16000 Q345R正火 | 3.0 | 件 | 2026-10-09 | 九江分公司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 2 | 4807020094116545 | 承压板Φ25000 Q345R正火 | 3.0 | 件 | 2026-10-09 | 九江分公司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5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提供近十年(2016年1月-2025年6月)石油化工罐区储罐承压过渡段至少2套应用业绩,并需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技术协议或图纸、发票扫描件等),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投标人对投标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4.10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招标方《九江石化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版)2025修订版》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文件资料。
五、采购文件获取与响应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请于 2025-11-21 16:09至 2025-11-24 08:00 (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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