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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02-04-01-8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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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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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惠城区高窟沥清淤疏浚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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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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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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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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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优先在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安排解决,并积极争取专项债和生态环保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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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整治河道长度3.02km,整治起点位于惠州大道桥,整治终点位于风门坳汇入口。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清障3.02km,岸坡护脚0.62km,过路桥涵改造拓宽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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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惠城区高窟沥清淤疏浚工程施工的施工及保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清障、岸坡护脚过路桥涵改造拓宽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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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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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707.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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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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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附相关网页截图)。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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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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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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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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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28 1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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