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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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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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元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和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咨询、设计统筹、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 |
1项 |
2、投标供应商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单个子项或单个子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内容以《用户需求书》、合同等资料为准。
二、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村、长湴村域。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城中村专项借款等。
四、服务期:计划服务期49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服务。
五、最高投标限价:40,122,902.00元,各地块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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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各地块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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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咨询及设计统筹费 |
施工图审查费 |
BIM咨询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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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G-12 |
946,728.63 |
124,842.06 |
1,236,060.00 |
2,307,630.69 |
|
2 |
YG-11-1 |
1,409,389.53 |
181,666.68 |
1,798,680.00 |
3,389,7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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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G-8 |
1,694,882.57 |
215,727.92 |
2,135,920.00 |
4,046,5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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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G-9 |
933,175.75 |
110,384.92 |
1,092,920.00 |
2,136,480.67 |
|
5 |
YG-13 |
1,697,662.81 |
224,783.58 |
2,225,580.00 |
4,148,02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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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G-13-2 |
1,923,768.25 |
243,185.78 |
2,407,780.00 |
4,574,7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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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G-16 |
938,328.01 |
114,816.80 |
1,136,800.00 |
2,189,944.81 |
|
元岗村小计(1) |
9,543,935.55 |
1,215,407.74 |
12,033,740.00 |
22,793,08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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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B-23 |
1,076,597.80 |
148,766.94 |
1,472,940.00 |
2,698,304.74 |
|
2 |
CB-6 |
715,973.78 |
94,738.00 |
938,000.00 |
1,748,711.78 |
|
3 |
CB-12 |
1,440,708.66 |
191,647.50 |
1,897,500.00 |
3,529,856.16 |
|
4 |
CB-19 |
1,711,883.50 |
257,261.14 |
2,547,140.00 |
4,516,284.64 |
|
5 |
CB-20 |
1,831,525.93 |
275,675.46 |
2,729,460.00 |
4,836,66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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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湴村小计(2) |
6,776,689.67 |
968,089.04 |
9,585,040.00 |
17,329,8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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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1)+(2) |
16,320,625.22 |
2,183,496.78 |
21,618,780.00 |
40,122,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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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六、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2.1承担项目管理咨询工作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咨询能力(以投标函中的承诺进行评审)。
2.2承担设计统筹工作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2.3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一类房屋建筑工程、二类或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工程)。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任一种执业资格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4.1联合体主办方为负责设计统筹工作的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七、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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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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