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区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港 ( 集团 ) 有限公司张家港永恒码头 403 、 404 厂房修缮工程卷帘门采购 ( 重新采购 )
2. 项目范围: 采购 3 樘卷帘门约 170 平方(含配件、安装)
3. 工期 / 服务期 /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现场供货及现场安装。
4. 项目实施地点: 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具体位置甲方指定)
5. 采购预算 ( 元 ) : 75000 (含税)
6. 采购限价 ( 元 ) : 75000 (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 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响应人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需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制作安装能力。
( 2 )财务要求:无
( 3 )业绩要求: 需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项卷帘门制作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合同内容中必须体现业绩要求内容)。
( 4 )主要人员要求: 无
( 5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参与项目安装前需提供参与该项目进港人员的保险(保险额度不低于 150 万元 / 人)。
2 .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 . 截止 响应 文件递交当日, 响应 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与 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询价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询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 询价 ,否则,相关 响应 均无效。
5 . 响应人 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请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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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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