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0581-04-01-42805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内挡土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1项目概况
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挡土墙施工工程。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宜都市枝城镇阳和岭村)。
建设规模: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挡土墙施工工程,约16900m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3履约期限要求: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不含联合体)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挡土墙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能够证明业绩金额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合同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1)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人数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除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外,其余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其余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2025年7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投标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7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具备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责令停业等非正常状态。(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资格信用承诺函”共17条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3.8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平均年净利润大于零;投标人用于本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195万元。(提供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流动资金函)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且登记的单位类型为施工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一体化平台”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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