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昭通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20
最高限价(万元):220
采购需求: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函》(云环办函〔2025〕125号)要求,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温室气体相关技术规范,以2025年为基准年,完成《昭通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昭通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报告》《昭通市1Km×1Km分辨率网格化清单及研究报告》。融合清单编制范围具体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及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扬尘源等排放领域。大气污染物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p)、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黑碳(BC)和有机碳(OC)。温室气体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p)、氧化亚氮(N2O)和氢氟碳化物(HFCs)。并持续开展2026年更新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前,提交融合清单数据及审核等材料;2026年10月20日前提交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基础数据库、核算数据库及融合清单技术报告;2027年9月底完成2026年更新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昭通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24 06:00至2025-12-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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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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