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432.7万元,招标人为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2024]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
2.2建设地点:安乡县松滋河流域;
2.3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理垃圾2.02万m³;污染底泥清理24.86万m³;生态护岸19.45km;护砌生态沟渠13.91km;人工湿地1.5km²等。(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等别Ⅴ;
单项合同额8432.7万元;
堤防级别5;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2161.08万元;
(设计指标)河道整治:
投资额8432.7万元;
堤防等级5级;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2026-12-31。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
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其他:(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长江流域湖南松滋河安乡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完成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4.1.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
工程二级及以上](主要类型专业)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1.2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1.3是否需要勘察资质:☑否□是,勘察资质条件:具备资质。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
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
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1.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1.5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6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1.7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投标人员工。
4.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河道整治投资额不少于4216.35万元的河道整治+50%
(数值比例)+工程类别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080.54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216.3 5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50%
(数值比例)+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4.3.2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完成过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216.35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50%
(数值比例)+工程类别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注:注1: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上的。
注2:(1)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
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施工业绩)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施工业绩)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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