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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智慧交通综合信息化中心可研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楚雄州智慧交通综合信息化中心可研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3.33

最高限价(万元):23.33

采购需求:(1)按照项目立项审批深度要求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2)按照“统筹谋划、需求导向、协同共享、安全适用”的原则,推动交通数字化专项行动,建立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运、安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一体化数字转型,加快生产经营模式与新业态等联动创新,重安全、保畅通、提效率、优服务、降成本、减排放,助力数字交通、产业升级及数字经济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提供服务保障。(3)符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项目顺利推进及争取后续支持提供支撑。(4)配合及协助业主完成涉及项目工可的其他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取得批复或通过评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1.2.2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书面声明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楚雄州智慧交通综合信息化中心可研编制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24 06:00至2025-12-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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