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中汽中心宁波检验中心项目外包项目
2.2服务要求:本次采购的汽车检验检测服务应符合人员最优配置的要求。人员应按照采购需求进行配置,确保人员整体素质、技能达标,同时符合行业的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公司的条件。
2.3实施地点:宁波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人事代理服务费每人每月不超过(含税)100.00元人民币;半风险服务费每人每月不超过(含税)500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须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必须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生效日期中较晚的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为【3】家单位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类型的业绩,投标人应出具采购订单或者合同。如采购订单或合同不能体现相应内容,还需提供报价清单或者技术要求等其他证明材料。
3.1.4覆盖范围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宁波市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可以为招标人员工在工作所在地缴纳社保,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20:00至2025年11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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