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智能运维助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3)。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基于浦发银行企业级AI平台,探索AI在运维领域的应用。通过知识工程、智能体创设平台等AI平台能力,构建智能问答、智能排障两大场景,包括运维知识问答、作战室排障辅助、业务工单辅助处置、日志分析和异常监测。
本项目的需求范围主要如下:
1、基于人工智能中心平台创建运维智能体搭建,完成智能体编排,Prompt提示词优化,智能体推理验证;
2、基于人工智能中心知识工程平台,完成1,000篇运维知识加载入库,包括知识梳理、知识预审、知识处理、知识增强、知识审核、问答效果验证等重点环节;
3、完成智能助手前后端搭建,完成与告警中心,warroom作战室、日志平台、监控平台等运维工具深度融合。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机构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有效期内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本项目成功项目案例或框架入围案例(例如:运维领域大模型应用的相关建设或研发案例,案例中需至少包含:LLM、AI、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运维数字员工、运维数字人、大型语言模型,任一关键字。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需包含二维码,二维码需清晰支持扫描。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中一个付款阶段或批次的付款金额对应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发票真伪进行查验。金额查验一致的标准为:合同金额及付款比例对应的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与发票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相符。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响应的实际情况以及澄清回复内容予以评判))。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的缴纳证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如不能获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须补充提供相关说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打印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以招标人内部禁入供应商清单为准)。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智能运维助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3)。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基于浦发银行企业级AI平台,探索AI在运维领域的应用。通过知识工程、智能体创设平台等AI平台能力,构建智能问答、智能排障两大场景,包括运维知识问答、作战室排障辅助、业务工单辅助处置、日志分析和异常监测。
本项目的需求范围主要如下:
1、基于人工智能中心平台创建运维智能体搭建,完成智能体编排,Prompt提示词优化,智能体推理验证;
2、基于人工智能中心知识工程平台,完成1,000篇运维知识加载入库,包括知识梳理、知识预审、知识处理、知识增强、知识审核、问答效果验证等重点环节;
3、完成智能助手前后端搭建,完成与告警中心,warroom作战室、日志平台、监控平台等运维工具深度融合。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机构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有效期内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本项目成功项目案例或框架入围案例(例如:运维领域大模型应用的相关建设或研发案例,案例中需至少包含:LLM、AI、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运维数字员工、运维数字人、大型语言模型,任一关键字。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需包含二维码,二维码需清晰支持扫描。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中一个付款阶段或批次的付款金额对应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发票真伪进行查验。金额查验一致的标准为:合同金额及付款比例对应的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与发票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相符。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响应的实际情况以及澄清回复内容予以评判))。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的缴纳证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如不能获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须补充提供相关说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打印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以招标人内部禁入供应商清单为准)。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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