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烟叶醇化仓储中心 2026-2028 年设备设施清洁保养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烟叶醇化仓储中心 2026-2028 年设备设施清洁保养项目。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烟叶醇化仓储中心烟箱垛异常处理、设备辅助维修和润滑保养、配电室辅助维修,基础设施维修,卫生保洁等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如下: 2.2.1 烟箱垛异常处理
(1)参加岗前安全教育,执行出入库审批和备案制度。
(2)按要求负责物流设备及周边配套设备日常清洁、栈桥区及库区现场日常清洁。
(3)按每天计划量,整理装卸区、栈桥区、质检区以及醇化库内垛型异常的烟箱。(4)按要求辅助处理堆垛机超时、超限、超宽超长等异常故障。
(5)按要求处理库区巡检发现的货架上的异常烟箱垛。
(6)每天认真填写烟箱垛异常处理记录。
2.2.2 设备辅助维修和润滑保养
(1)参加岗前安全教育,执行出入库审批和备案制度。
(2)按照设备日常检查要求,配合中心维修人员完成全部设备检修工作。
(3)按照设备日常检查要求,辅助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润滑保养工作,填写巡检记录。
(4)按照环保工作要求,收集好润滑保养工作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工作结束后放置到指定的危险废弃物放置点。
2.2.3 配电室辅助维修
(1)配电室双人 24 小时跟班,持有效的电工证,参加岗前安全教育。
(2)按照配电室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做好高低压配电室跟班和相关供配电操作工作。
(3)跟班工作中,密切关注两条 10KV 外线(马郎、广南线路)的供电情况,若有断电跳闸或断电自动倒闸发生时要查明原因,及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和监控中心,并做好记录。
(4)负责柴油发电机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按计划完成每月两次空载启动运行。
(5)每天定时检查 4 个库的动力配电室供配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6)按照设备日常检查要求和现场设备运行情况,结合“巡检记录”、“维修任务单”、“设备巡检(点检)情况表”、“设备完好率检查考核表”反映问题和故障及时有效地进行供配电故障维修辅助。
2.2.4 基础设施维修
(1)负责烟叶醇化仓储中心所属区域内办公及生活基础设施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便池、洗手台的附属水路设备设施、倒班宿舍电路水路简单配件、照明灯具、阀门龙头、下水道疏通等维护、更换。
(2)负责烟叶醇化仓储中心管理用房、生产用房、倒班宿舍以及库区使用办公桌椅、柜、门窗、遮帘及插座排线等零星维修。
2.2.5 卫生保洁
(1)负责烟叶醇化仓储中心库区全部道路、物流广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倒班宿舍、配电室、配电间、装卸间、库房、泵房、报警阀间、辅料库、栈桥、公共卫生间卫生日常清扫保洁。
(2)每年 1 次对烟叶醇化仓储中心库区栈桥以及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的玻璃窗户、外墙进行全面保洁。
(3)检查屋顶和排水系统,清洁屋顶、疏通排水口。(4)配备必要的设备维护保养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清洁药剂、清洁用具、卫生间除臭球及地面保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配备驾驶式道路扫地车 1 台(清扫宽度≥2 米,最高时速≥10km/h,充满电可工作时间>4 小时,手推式洗地车 1 台(清洗宽度大于 550mm,充满电可工作时间>3 小时),充电一次清扫能力>1500㎡/h),充电工业吸尘器 2 台(每台充电工业吸尘器配备 4 块 6 安时蓄电池)。
2.2.6 临时性交办任务
完成中心临时安排工作任务。
2.3 服务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一年一评价,如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2.4 服务地点:(请登录)
2.5 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符合招标人的验收要求。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7 本项目计划金额为:人民币 117.00 万元/年(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2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约或产品质量问题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市场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需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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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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