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钻探设备租赁(三个标段),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钻探设备租赁(三个标段)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租赁钻井设备及工具6套;绳索取芯工具2套;定向井工具及测量仪器3套。招标人可调整工作量,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招标内容与范围:
采用天/套为单位的综合单价租赁制,停等、动迁等不计入有效工作量。租赁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最终施工设计确定,不保证最低工作量。最终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和合同单价,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一 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钻探设备租赁(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内容: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钻探设备租赁(三个标段)(第一标段)
(2)招标内容:租赁钻井设备及工具2套,预计共需要约162.9天(第一套预计租赁天数+第二套预计租赁天数);绳索取芯工具1套,预计需要约18天;定向工具及测量仪器1套,需要约9天。中标人负责设备及工具的维护与操作(配备相应专业人员)。招标人可调整工作量,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3)项目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晋中市。
(4)工期要求: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依法设立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需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具备本项目要求的钻井设备、绳索取芯工具、定向工具,自有设备(提供合同、采购发票)或长期租赁设备(提供长期租赁合同),配备的司钻工、泥浆工需具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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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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