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8.3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58.3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区位于当阳市淯溪镇白石港村,项目建设总规模86.67hm2。全部实施疏伐和去藤蔓措施。林分现状为麻栎、栓皮栎、槲栎、白栎等栎类为优势树种的阔叶混交幼龄林,是在采伐迹地上萌生的天然次生林。通过疏伐、去藤蔓等经营措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 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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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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