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为保障项目车辆使用,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选取1家车辆配件供应商,提供项目所需的车辆配件及相关配送服务。
2.2 采购范围
为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皇姑区域提供车辆配件及配送服务。
2.3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供货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按要求分批次供货,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完成供货。
2.5 供货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58-18号汽车队大院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可以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1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车辆配件的供货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在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或暂停投标的;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请登录)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 年11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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