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内容和范围:舟山机场安全保障设施设备能力提升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监理;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服务内容的缺陷责任期满为止。计划建设工期为3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航天航空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及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2022年1月1日(3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⑥2020年1月1日(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国内运输机场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航天航空专业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弱电工程监理的单位;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1.4.2款。
3.4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 16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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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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