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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水流域(麻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招标条件

本项目辰水流域(麻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由麻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辰水流域(麻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调整辰水流域(麻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的批复,麻发改审【2025】52号、麻发改审【20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辰水流域(麻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辰水流域(麻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

2.2 建设地点:麻阳县;

2.3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10818m2(合16.23亩)及配套建设相应尾水收集管和回用水管道,新建生态沟工程10km以及14758m2生态边坡、水生植物恢复工程 76000m2,其中:

1、生态沟:锦和镇铜溪52m(植生挡墙式)、滑石江8395m(生态改造);舒家村乡石垅溪1528m(植生挡墙式);高村镇通溪25m(植生挡墙式),共计10km。

2、生态边坡:郭公坪镇四八坪溪3751平方米、锦和镇曲水溪837平方米、江口墟镇供合垅溪2758平方米、岩门镇尧里河3360平方米、兰里镇所住村424平方米、吕家坪镇太平溪3628平方米,共计14758平方米。

3、水生植被恢复:锦和镇铜倍溪56332平方米、岩门镇尧里河452平方米、高村镇通溪17788平方米、兰里镇大溪1428平方米,共计76000平方米。(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2057.03万元;

(设计指标)污染修复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2057.03万元;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5,

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2026-10-11,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他:/(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 招标范围

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10818m2(合16.23亩)及配套建设相应尾水收集管和回用水管道,新建生态沟工程10km以及14758m2生态边坡、水生植物恢复工程 76000m2,其中:

1、生态沟:锦和镇铜溪52m(植生挡墙式)、滑石江8395m(生态改造);舒家村乡石垅溪1528m(植生挡墙式);高村镇通溪25m(植生挡墙式),共计10km。

2、生态边坡:郭公坪镇四八坪溪3751平方米、锦和镇曲水溪837平方米、江口墟镇供合垅溪2758平方米、岩门镇尧里河3360平方米、兰里镇所住村424平方米、吕家坪镇太平溪3628平方米,共计14758平方米。

3、水生植被恢复:锦和镇铜倍溪56332平方米、岩门镇尧里河452平方米、高村镇通溪17788平方米、兰里镇大溪1428平方米,共计76000平方米。。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2)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1人

 ①拟任安全员具有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染修复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028.52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 50 % (规模比例)+工程类别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028.52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 +50% (规模比例)+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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