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976728(万元)
6、最高限价:99.976728(万元)
7、采购需求:
建筑面积约950平方米,设置床位20张、中医诊疗室1间、接诊室1间、阳性治疗室1间、阴性治疗室1间,配齐设置其他辅助用房。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支持合同信用融资等方面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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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