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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东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集美新城锦园片区,路线全长1.072km,红线宽度40米,起点接锦园西路断头路,终点与规划支一路平交,顺接锦园西路(杏锦路-纵三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保护工程、临时交通组织费、临时施工用水工程。(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所有建筑安装和相应配套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含两年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6657.85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和《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1]49号)的规定(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和《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1]49号)的规定(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责任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二年,缺陷责任期自所有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之日起计算)。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标准:本工程监理质量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2 09:00:00至2025-12-16 09: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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