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经开区长合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宣城市宣州经开区长合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批〔2025〕173号;
1.4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长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经开区长合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XZQ-
2.3标段划分(如分标段,按控制价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划分):
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XZQ-GC-GK-2025081001;
2.5建设地点:宣州区;
2.6合同估算价:399,521,200.00元;
2.7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项目规划用地约317.90亩,总建筑面积约109298.4平方米,涉及2个地块,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办公、门卫等配套用房(其中地块一建设标准化厂房10栋,配套用房3栋,门卫室2个;地块二建设标准化厂房7栋,配套用房2栋,门卫室2个);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停车位、充电桩等工程;第一部分:标准化厂房:1、地块一:地上总建筑面积6506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1.6平方米,厂房均为1层(其中3、4、6”、7”、10"厂房局部3层),办公楼为地上4层(其中1地上4层,地下1层);2、地块二:总建筑面积43936.3平方米,办公楼为地上4层,其中5#厂房跨度为31.5米。第二部分:道路:1、昆山路(东阳路-现状昆山路):全长约651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2、高山路(岔冲路-现状高山路):全长约65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3、东阳路(昆山路-宁宣高速):全长约57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4、南漪湖大道(迎宾大道-规划道路一):全长约249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5、和平路北起迎宾大道,南至规划道路一,全长约247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本项目第一部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约29270万元;第二部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约10682万元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内容:根据本项目核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运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勘测(物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含强电部分);(3)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单机调试;(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程等)和工程竣工验收;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1)或同时满足(2)、(3)的要求:(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施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3.7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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