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1标段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5]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城阳瓮窑、岩湖片区和中心城北片区,主要位于城阳镇、城北街道。包含五个子项,分别为城阳瓮窑村、岩湖村管道工程,中心城北片区的中心城北片区管道工程—市政道路、管道清掏淤泥—新华路、雨污管网修复工程—新华路;主要包含:1、城阳瓮窑、岩湖片区管道工程: (1)瓮窑村:建设 DN200~DN600污水重力管约2.136千米, DN400污水压力管约1.233千米,De110~De160 UPVC管长约400米,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规模6000吨/天(平均日);(2)岩湖村:建设 DN200~DN300污水重力管约1.038千米,De110污水压力管约197米,De110~De160 UPVC管长约4.207千米,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规模153吨/天(平均日)。2、中心城北片区:(1)中心城北片区管道工程—市政道路:建设 DN200~DN800污水重力管约8.29千米, DN300~DN1400雨水管约1.203千米, De110~De160 UPVC接户管长约1.134千米,改造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规模2000吨/天(平均日);(2)管道清掏淤泥—新华路:现状排水管道及渠道清淤长度约为5.22公里,清淤量约788立方米。 (3)雨污管网修复工程—新华路:主要对新华北路的破损现状排水管道进行修复,其中非开挖修复的排水管道1处,管道非开挖修复工艺主要采用点状CIPP修复等修复工艺;开挖修复的排水管道总长度约为75米,设计管径为 DN30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1一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排水-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大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60315247元(含暂列金额1760000元)【最终以经福安市财政局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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