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武山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竣工验收质量抽检
1.2项目编号: HBCZ
1.3建设规模:(1)清淤工程:武山湖清淤约168.5万m³,西港清淤约4.0万m³,东港清淤约0.1万m³,总清淤量约172.6万m³。(2)滨湖缓冲带工程:沿湖岸新建滨湖缓冲带约44000㎡;(3)生态岸线及配套服务工程:新建巡护道路主路约8.76km,支路约1.7km,建成后全线总长为约21.36km,三河入湖口、西港入湖口新建生态围栏共约715m,巡护道路沿线建设观鸟塔、管理用房、生态厕所、配套节能绿化、防护栏杆、服务设施等。(4)水质监测与智慧湖泊综合管理平台:改造现状观鸟塔作为智慧监测管理平台管理用房,共布设19处港湖水质监测点,2处水位监测点,沿湖视频监控点22套。
1.4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
1.5采购内容及范围: 主要为武山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提供竣工验收质量抽检。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合同估算价: 共计约90.83万元
1.7合同履行期限: 自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结束。
1.8质量要求: 合格,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具有以下①或②之一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供应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建筑节能、桥梁及地下工程)的专项资质;
(6)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
(7)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8)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后的官网查询截图)。
2.2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如有)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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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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