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沐发改行审〔2024〕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沐川县。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估算投资为4019万元,拟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150座,更新中转站设备10套,更新渗滤液处理设备1套,更新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等59辆。项目实施后,将沐川县150吨/天的收转运能力提高至250吨/天,预计年节能量50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130吨,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2.3.建设工期: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供货要求全部内容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完成竣(交)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内容),负责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以及负责在质保期内进行的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2.5.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及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第一标段: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项目,概算投入约485万元,主要为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150座及安装。
2.7.标段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标段交货地点及交货期:交货地点为沐川县(投标人中标后组织供货,货到现场后需提自行租赁场地,货物到场直至验收前的保管义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货期为60日历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3400×1300×2100mm、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箱≥2800×1300×2100mm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6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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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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