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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角洲支行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角洲支行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角洲支行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请登录)

2.3招标内容: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详见施工图和清单内容)和政府报建。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预算金额(人民币):154万元。

2.6施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2988号地中海阳光商业楼二期D101室(第一层)、D201室(第二层)部分商铺。

2.7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开工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含),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1)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直接缴纳的不少于5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前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声明,月数不变)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由社保局出具的同类型社保材料,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等,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社保证明材料无真伪鉴定的方式,需提供社保真实性承诺函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

(2)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能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库》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

3.10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见3.5,包括时间、缴费记录、社保真伪鉴定等要求)。

3.1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见3.5,包括时间、缴费记录、社保真伪鉴定等要求)。

3.15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6外省进赣: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1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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