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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通过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全流程业务数字化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推动涉及各方业务协同办理,形成“数据驱动、业务协同、智能研判”的数字化管理新范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维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 A.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1份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B.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8.供应商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项目说明”中“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说明“4.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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