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287.4212
最高限价(万元):287.4212
采购需求:本项目每个标段均选择1家耗材定点供应配送服务单位,配送服务单位根据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相关医疗工作的日常需求按时、按需、按量开展供应配送服务,完成各类医用耗材的采购、保护包装、运输配送、检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同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对各类医用耗材在采购人检测使用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第一年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执行,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协商签订第二年的项目服务合同。若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5、6、7、8、9、10、1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1)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十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十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三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四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五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六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七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八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九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4、5、6、7、8、9、10、11】 3.1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3.2投标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3.3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上述名单之一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21 06:00至2025-11-2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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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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