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经利行审投发[2022]33号、利行审投发[2023]24号、利行审投发[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厂区工艺配套项目施工及厂区工艺配套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厂区工艺配套项目施工及厂区工艺配套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
利建招公字【2025】第14号
工程概况:利津县再生水利用项目位于利津县西部污水处理厂西侧,新建再生水厂3万m³/d。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工艺管网(最大管径为DN1000)、高压接入、厂区暖通、配套拆除及恢复、设备基础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约4991389.29元,监理计划投资约315000.00元。
工程地点:利津县城区。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8日;总工期:64日历天。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利津县再生水利用工程-厂区工艺配套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必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须具有自2025年5月(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须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参与监理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须具有自2025年5月(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监理中标单位必须结合项目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23〕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监理人员。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实行投标人注册人员合标性审查机制: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环节(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时止)实行企业资质审查机制,投标人注册人员须满足其响应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资质异常、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不予认可。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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