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冷却水塔、叉车及行吊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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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单价限价(人民币) |
包组预算(人民币) |
交货期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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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却水塔 |
1套 |
否 |
45万元 |
45万元 |
签订合同后65天内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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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锂电池叉车 |
1套 |
否 |
10万元 |
25万元 |
签订合同后4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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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 |
1套 |
否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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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吊 |
1套 |
否 |
25万元 |
25万元 |
签订合同后25天内 |
2、采购类型:货物类。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允许兼投兼中。除包组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均适用于所有包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即对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2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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