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焦煤清洁利用实验室分公司萃取装置等中型仪器设备安装改造工程项目。
1.2采 购 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焦煤清洁利用实验室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按照民爆西山公司提供信息,面积约1337平方米,其中工房面积542平方米、空场地795平方米。
根据实验室设备选型、设备配置、实验开展情况,以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原则,完善设备安置的配套辅助设施及实验基础条件,具体包含实验运行承载系统、环境改造、通风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温湿度系统、环保处理系统、采暖系统、消防系统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焦煤清洁利用实验室分公司萃取装置等中型仪器设备安装改造工程项目。
2.2工 期:2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民爆集团西山库房。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1月20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完成过1项同类型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无。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其他禁止情形: 无 。
3.4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 00 至 2025年 11月26日17: 00(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日0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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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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