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九华锦苑物业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一招三年首年)招标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上海新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物业基本情况:九华锦苑(物业类型:属于高层住宅)小区坐落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运河路400弄1-14号,共计建筑物11幢(住宅4幢,非住宅7幢),住宅522套。项目总用地面积2231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009.22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34227.1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8782.07平方米,绿化率35.10%,绿化面积7833.83平方米,集中绿化率10.03%,集中绿化面积2238.83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位于运河路400弄5幢3号306-308室的建筑面积273.75平方米,可供使用,不得改变其用途。
2.2.项目概况:为保障九华锦苑物业服务周期内各项工作高效、合规运转,解决现有人员配置及专业化管理需求,通过劳务派遣引入具备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维修、保安、保洁等,确保服务质量与运营管理标准高度匹配,维护物业服务连续性与稳定性。现有项目所需劳务派遣人员20人,管理人员4人,维修人员1人,保安人员10人,保洁人员5人。
2.3.招标范围: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岗前培训、办理离入职手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代发工资、代扣保险、代扣个税;为派遣员工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相关手续;处理劳务派遣及外包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或意外事故;负责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派遣员工的档案存放;及其他人事代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等。
2.4.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均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后续合作,且无需承担额外违约责任。中标人服务期限同步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物业服务周期,若建设单位提前终止与招标人的协议,招标人应于终止日前30日向中标人出具书面通知,双方按实际服务时长结算费用,中标人需在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物业服务交接工作,确保服务平稳过渡。
2.5.质量标准:中标人应按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提供全面优质的物业服务:涵盖客服咨询响应、投诉处理与信息公开等基础服务,保障共用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故障及时修复与合规运行,做好公共区域清洁保洁、绿化养护及环保管控,落实24小时秩序维护、应急处置与安防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文明服务、廉洁自律,积极配合相关检查考核,整体保障服务区域平稳有序、业主满意度达标。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9.6009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1)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2日00:00:00至2025年11月27日00:00:00(休息3日(含)……报名。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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