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江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850,000.00元
采购包1(连江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24,146,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146,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4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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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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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连江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 |
1(项) |
否 |
一体化智慧医疗核心系统,包括医院一体化信息平台、实验室管理系统(LIS)、医学影像信息管理系统(PACS)、输血管理信息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电生理系统、合理用药系统、处方点评系统、前置处方审核管理系统、治疗管理系统、临床辅助决策管理平台、危急值管理系统、不良事件管理系统、病案管理系统、院感信息管理系统、医保控费稽核系统、电子签名管理系统(CA)以及原有系统的数据迁移工作。符合信创的相关要求等 |
24,146,8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建设周期18个月(含项目前期准备及项目试运行)
采购包2(连江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351,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1,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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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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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16050000-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连江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监理 |
1(项) |
否 |
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工程进度控制、信息系统工程投资控制信息系统工程变更控制、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安全管理、在信息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等 |
351,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项目实施后开始提供服务至项目全部建设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结束(具体时间按本次监理范围内的项目进度确定)
采购包3(连江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系统测试安全测评):
采购包预算金额:351,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1,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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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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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连江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系统测试安全测评 |
1(项) |
否 |
围绕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合规性等方面开展的专业评估工作,包括系统安全测试、合规性测评、性能与稳定性测试、安全管理评估等 |
351,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收到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工作环境后的90日内完成系统测试(不含系统整改时间),并出具系统测试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本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①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21 至 2025-11-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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