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3
项目名称:北安院区心理科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1,145.6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北安院区心理科施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1,145.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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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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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心理科专业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1,14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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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安院区心理科施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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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安院区心理科施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 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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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