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大院5号门岗亭及内部信息化设备项目
2.项目概况:大院5号门岗亭及内部信息化设备项目,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为准。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建设时间: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在2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和调试使用工作。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采购预算:项目采购预算为贰拾肆万捌仟柒佰柒拾伍元(¥248775.00元),其中岗亭采购预算为134985元,岗亭内部信息化设备采购预算为113790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