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审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规模: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审计服务。
(二)服务地点:天津市。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本招标项目分为1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审计服务。
三、项目预算:230000元
津诚资本17户:100000元
弘诚公司22户:130000元
注:每项服务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服务的预算,否则磋商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提供至少4名注册税务师,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备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备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情况查询记录以截屏方式放入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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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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