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皮肤美容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1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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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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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超声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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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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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高频电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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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医疗设备 |
皮肤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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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医疗设备 |
水光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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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智能电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核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核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皮肤美容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皮肤美容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或配置)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或配置)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或配置)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或配置)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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