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5.5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5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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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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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货运渠道通关后续处置智能对企服务功能项目 |
1 |
项 |
投标人需提供三项服务内容:(1)项目建设工作。完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联调测试、部署实施、上线试运行工作。(2)系统培训工作。根据系统软件的功能和特点,充分考虑到海关系统人员实际水平,提出详细的培训方案,以达到系统管理人员能够独立管理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和日常的维护处理能力。(3)项目运维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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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3.2.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2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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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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