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市政建材有限公司路面材料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沥青拌合设备采购
3、工程概况:
兰州新区市政建材有限公司路面材料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选址位于兰州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区、新型环保建材生产厂区。本项目为路面材料生产设备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淘汰超期服务2000型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备1套,更新为3000型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备,同步配套热再生系统及供配电系统;改造年产20万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砖生产线1条。
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5、招标范围:3000型原再生一体式沥青混凝土拌和楼及配套设备采购。详见附件四。
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副本复印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即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销售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若为单价合同,需提供能证明合同总价的辅助资料;
3、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相应的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11月21日17:00时至2025年11月24日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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