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泰宁分解点木片运输
2.承运货物:商业木竹片,约7000--12000吨(以实际运量为准)。
3.承运路线:从中竹林业公司泰宁木竹分解点至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堆场。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5.合同期限: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中竹林业公司泰宁木竹分解点生产需要为准。
6.运输要求:
6.1车辆要求:车况良好,保险完备,适应木片装、卸车要求。
6.2装货要求:以中竹林业公司泰宁木竹分解点电话方式通知派车,承运方接到通知后,需及时到达泰宁木竹分解点仓库装车。
6.3违约:
A、招标方无法满足招标方运输要求。
B、若中标方违约未及时派车,我公司有权从合格承运商中寻找其他公司运输,但差价部份由中标人承担,从合同履约金中扣减。
C、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派车不及时或合同期内违约三次,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6.4赔偿:发现货物运输中人为加水、污染、事故等承担赔偿责任。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内货运代理及其它相关物流经营资质《道路运输许可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自有专业营运拖车或签约协议车队证明材料,且具有两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7.2投标单位具备货物运输服务质量保障能力,承担货物运输风险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8.运费结算:运费由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结算
8.1每月结算一次。
8.2每月上旬中竹林业公司将上月运费对账单发给承运公司。
8.3承运方核对无误后开具增值税专票(9%税票)。
8.4中竹林业公司收到发票审核入账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现汇付款。
9.报价规定:
9.1最高限价72元/自然吨报价(含9%增值税)。
9.2以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如出现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二人或者以上的情况,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
10.评标办法:
10.1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0.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0.3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
1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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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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