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FW
1.3采 购 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4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皖江金租2025年-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拟选聘一家会计事务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在本次实施周期内(2025-2026年,最低1年,不超过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以企业会计等准则对皖江金租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国资监管要求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专项说明。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100%来自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皖江金租2025年-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拟选聘一家会计事务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在本次实施周期内(2025-2026年,最低1年,不超过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以企业会计等准则对皖江金租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国资监管要求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专项说明。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合同包划分:一个合同包。
2.5 最高限价:90万元(含税)。
2.6 计划服务期:服务期不超过2年,合同按年度分别签订,采购人可根据上一年度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次年合同(首年度为2025年度)
2.7 其他:本项目拟选择1家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
②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和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系统https://neris.csrc.gov.cn/portal/portalHome/index)已备案和确认证券服务业务(须同时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③须满足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规定(须提供承诺函)。
3.3资格业绩:
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金融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业绩。
注: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清晰可辨认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需要在2025年9月1日前。【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如前述证明资料不能体现项目业绩类型等评审因素特征的,则须同时提供有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且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因素】。
3.4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合伙人要求:
①拟担任的项目合伙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至少具有1项金融企业的项目合伙人业绩(以审计报告中签字盖章为准)。
注:(1)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清晰可辨认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需要在2025年9月1日前。【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如前述证明资料不能体现项目业绩类型等评审因素特征的,则须同时提供有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且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因素】。
(2)需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社保系统查询截图,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由投标人子公司代缴社保的,则在满足上述社保时间要求的基础上,须同时提供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证明(如:与投标人签订的协议等)或投标人与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文件(如: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的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图等)。
3.5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供应商不允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②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③近3年内因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④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3.7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 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关联关系定义: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4.询比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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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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