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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11-21 收藏项目
一、基本情况信息

1. 项目名称: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2. 项目编号:NDC。

3.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

标的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比选保证金

简要需求或要求

1

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服务

1项 

1+1年

2000元

本采购包的服务对象包括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服务内容为比选人提供各类经营性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服务。

2

资产评估服务

1项 

1+1年

2500元

本采购包的服务对象包括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服务内容为比选人提供各类经营性资产市场价值、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服务期限为1+1年。合同一年一签,在1年合同期内服务良好,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1年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采购人损失的赔偿能力(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

条件1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地产评估相关主管部门的机构备案证明;

②具有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函;

③具有合格有效的的资产评估资格相关主管部门的机构备案证明。

其他资格

条件2

供应商须在2020年宁德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内(34家)(提供网站名单截图)或近五年与采购人本部有合作经验(提供合作的委托合同或中选通知书、资质证明、成果等材料)。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采购人损失的赔偿能力(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

条件1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地产评估相关主管部门的机构备案证明;

②具有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函;

③具有合格有效的的资产评估资格相关主管部门的机构备案证明;

④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 供应商报名期限: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11 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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