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山南市扎囊县罗堆村50MW光伏治沙示范性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前期专题手续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西藏扎囊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罗堆村,拟利用未利用地(沙滩、岩滩)及其他草地建设光伏电站,总用地面积约为1027亩。站址场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29.206°,东经91.398°,平均海拔高度约 3620m。场址距离扎囊县政府直线距离约8km,距离山南市政府直线距离约43km。项目场址内有乡村道路,对外与国道349相连,交通便利。
山南市扎囊县罗堆村50MW光伏治沙示范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27亩,规划装机容量 50MW(AC)。本项目采用630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78396块,156台320kW、1台225kW 组串式逆变器,交流侧容量为50MW,直流侧容量为50.10096MWp,配置储能10MW/40MWh。本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新上一台50MVA主变。光伏场区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每条集电线路采用5/6台箱变高压侧并联。
本项目最终采用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扎囊变电站,线路长度8.9km,采用LGJ-185mm2导线。
2.2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外送线路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前期专题手续办理工作。
以上所列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须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出具批复意见。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1名中标人。
2.5服务期限:2026年4月 30日前完成所有手续办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条要求提供投标人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满足上述财务、信誉要求的“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备至少2项送出线路工程相关的手续办理服务工作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
上述业绩以签订的合同证明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署等主要页面,并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不清晰的不予认可。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绩。要求提供其他资料的按需提供。单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服务业绩的,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方可按多个认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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