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NARI-GDFT-FTSW22-202511003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 ||||||||||||||||
| 分标 | 分包 | 是否框架(框几家)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标名称 | 分包名称 | 物资(服务)名称 | 数量 (预估) | 单位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交货地点 | 专用资格要求/业绩资质要求 | 打分比例 |
| 标1 | 包1 | 否 | NARI-GDFT-FTSW22-202511003 | 国电富通电力新材料部2025年11月第二次物资授权公开竞谈采购项目 | 电力新材料11月公开竞谈物资 | 隔离开关 | 隔离开关 | 105 | 只 | 12个月 | 按买方要求 | (1)交货款: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买方收到相应交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后,60天后支付卖方95%的交货款。 (2)结清款: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并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及时解决后,买方60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 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货物到货验收调试合格后12个月。 |
无 | 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13号 | 1.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提供具有同类产品不少于8万元的销售业绩清单;并同时提供不少于2份合同文件。(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或发票备查。) 3. 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技术︰价格︰商务=5︰4︰1 |
| 标1 | 包2 | 否 | NARI-GDFT-FTSW22-202511003 | 国电富通电力新材料部2025年11月第二次物资授权公开竞谈采购项目 | 电力新材料11月公开竞谈物资 | 绝缘材料 | 绝缘材料 | 225 | 千克 | 12个月 | 按买方要求 | 交货款: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买方收到相应交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后,60天后支付卖方100%的交货款。 | 无 | 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13号 |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或发票备查。) | 技术︰价格︰商务=5︰4︰1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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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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