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发改双服【2025】125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双凤金梅路南侧,总用地面积约209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宅楼约28栋,1个配套社区服务中心、1栋党群服务中心及配电设施用房、地下室等建筑、安装工程及配套道路、广场、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2.7 项目投资估算:19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建设周期暂定1000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量模拟清单、配合施工图审查、地勘、测绘、相关文本制作及装订、实施阶段所有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一切事务。本项目要求初步设计深度须接近于施工图深度,依据初步设计成果能够编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由设计单位提供该项服务,费用包含在初步设计报价中。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所有设计均需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520万元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20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工作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内容。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6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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