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机锅炉钢结构分为室内钢结构部分和露外钢结构部分,室内钢结构部分保养间隔更长,出现明显的油漆涂层老化、粉化现象,露外部分钢结构由于受到日晒雨淋,及沿海恶劣的海洋气候环境的影响,局部锈蚀情况十分明显,需对锅炉钢结构进行油漆保养。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1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个火力发电行业油漆防腐施工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3.投标人须具有登高作业证人数15名及以上(附登高作业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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