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作量(处)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2026年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业务 |
风雨监测系统 |
6 |
包头工务段京包客专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
异物监测系统 |
6 |
|||
|
雪深监测系统 |
3 |
备注:以上维护含监测系统终端维护。
二、最高限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作量(处) |
维保单价(不含税) |
维保总价(不含税) |
|
2026年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业务 |
风雨监测系统 |
6 |
15470元 |
92820元 |
|
异物监测系统 |
6 |
24050元 |
144300元 |
|
|
雪深监测系统 |
3 |
6130元 |
18390元 |
三、项目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按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提出的各项技术质量性能指标及成交方承诺质量负责的条件执行。(投标厂家报名成功后由我单位将呼铁工〔2019〕192号文件发至报名厂家指定邮箱)
2.服务基本要求:
(1)成交方安排专业人员按照要求对维保范围内设备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检查周期定期开展巡检(每季度一次全面巡检),巡检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2)当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响应,安排专业工程师与采购方共同分析故障,指导采购方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上述方式不能排除故障时,成交方应在 36 小时内安排工程师携带备件(已经备在采购方现场的备件除外)到达设备安装现场,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恢复系统运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修复时,成交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与采购方共同协商处理方案,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
(3)成交方维保设备时应填写《维修工作记录》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存档备查。
(4)维保服务范围内备件和材料的提供方式:由成交方提供
3.质量保证:
(1)成交方服务质量需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后6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采购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
5.付款方式:采购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以银行转账 方式向成交方支付维保费用。
四、其他要求
1.发票约定。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
2.谈判形式。召开谈判评审会议(简称评审会议,下同),根据报价文件现场报价。
3.评审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法;最低价成交法,即相同工作性质和服务标准下,最低价成交。
4.谈判评审会需要有二次报价程序。
五、参与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经营范围具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同时具备行业认可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防灾监控系统)运维服务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均可申请参与该项目谈判采购,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谈判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近三年铁路营业线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7)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六、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谈判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有权依法追究谈判报价人的责任。
七、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1月24日16时00分。
评审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