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建新能源中闽物流应急物资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建新能源中闽物流应急物资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建新能源中闽物流应急物资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拟就气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应急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办。
项目所在地: 福建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建新能源中闽物流应急物资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RH-FJFGS-FJXNY-0026/01
发标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有效期3年,订单通知发出10天内供货。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答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合同金额≧10万元的物资供货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供货清单、合同签订日期页)和供货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签字的验收单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3.财务状况:应答文件中有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备上级法人单位的满足上述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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